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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2020年常熟海事局行政处罚分析与提醒


总体情况

2020年,常熟海事局通过强化现场执法管理工作,重拳出击各类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年共实施海事行政处罚1425件,扣证116人次,实施违法记分585人次,并按照《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提出“黑名单”船舶建议23艘,均被列入江苏海事信用管理“黑名单”。

黑名单”自公示期起有效期一年,具体如下:

船舶

生效时间

船舶

生效时间

惠丰

1008

2020

07-30

宁东湖2398 

2020

10-26

华伦盛兴

2020

07-30

豫信货11191

2020

10-26

奥华

01

2020

08-21

宇航

68

2020

11-23

江和

1

2020

10-26

皖金鑫

1号

2020

11-23

豫信货13169

2020

10-26

皖寿县

8656

2020

11-23

芜湖海达0077

2020

10-26

华鑫

6668

2020

11-23

宁高凤

2777

2020

10-26

和顺

001

2020

12-07

皖迎河

2666

2020

10-26

华远

978

2021

01-06

宁高凤

2668

2020

10-26

正航

9

2021

01-06

宝顺

8699

2020

10-26

蜀山

98 

2021

01-06

宁高鹏

3688

2020

10-26

宁连海

2688

2021

01-06

华伦

70

202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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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行为的数据分析

按违法对象分析

2020年,共查处内河船舶各类违法案件1329件,占总量的93.26%,可见内河船舶是违法行为的主体,应予以重视;海船与外轮虽仅占总量的6.60%0.14%,但由于海船和外轮存在吨位大、配员要求高和载运货物多等特点,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仍不容忽视。

按违法船舶种类分析

2020年查处的违法违章船舶,主要以运输煤炭、煤灰、钢材、木材、沙子、石子等货物的内河小型干散货船舶为主,占总数的92.98%,应予以重点关注;集装箱船、化学品等其他船舶虽然违法行为较少,但此类船舶的船况与船员的操作技能等要求更高,更应时刻注意依法规范航行,防范安全生产及船舶污染风险。

按违法发生水域分析

2020年,按发生水域的情况来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白茆沙水道、永钢专用航道、白茆沙北水道、常熟港专用航道等水域,占比分别为32.91%、31.09%、24.98%、10.18%

永钢专用航道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大多集中在原常熟港过驳锚地及附近水域;

白茆沙水道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大多集中在常熟港海轮锚地及附近水域;

白茆沙北水道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大多集中在原海门砂石过驳区附近的B#10、B#11附近水域;

常熟港专用航道查处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主要是集中在各码头水域。

以上违法行为易发水域是海事现场执法重点关注水域,船舶在该水域航行及停泊作业应当积极遵守有关安全与防污染规定。

按违法行为种类分析

No.1

按案由类别统计海事违法行为

2020年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排名前三的分别是违反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违反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秩序,违反船员管理秩序,各有1142件、214件、63件,占处罚总量的99.58%

No.2

常见违法行为分析

经统计,2020年海事行政处罚中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上10项,共计1146件,占常熟辖区年度总处罚案件的80.42%

违法的原因

01

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内河船舶受砂石巨额利润的吸引,为追求经济利益挺而走险,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受船舶结构、船员能力水平以及复杂海况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发生连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02

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内河小船和进江小海轮的船员环保意识不强,未能遵守“一零两全四免费”的相关要求,在落实防污染操作规程和文书记录等方面不符合有关规定。

03

逃避监管和检查:部分船舶因存在内河船涉海运输、配员不足等问题,故意关闭AIS设备、套用他船AIS设备信息、进出港口不向海事机构报告,抱着侥幸心理逃避海事监管。

04

主体责任缺失:部分船舶以个体经营或联户经营为主,主体责任缺失,为节约成本,存侥幸心理招用未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或所配船员数量低于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

05

公司管理手段缺乏:部分船舶以挂靠船舶管理公司的形式运营,公司对安全和防污染工作重视不足,缺乏管理手段与约束机制。

常熟海事曝光台温馨提醒

2020年7月以来,长江江苏段开始实行《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内河船涉海运输、配员不足等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列入“黄、黑名单”分级管理,提升违法失信成本。2021年,曝光台将持续关注水上交通运输不良行为,建议船主及船员抓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建设大美长江、平安长江。

1.遵守法律法规,提升安全意识。

2.及时掌握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熟悉船舶设备操作。

3.增强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意识,依法依规使用燃油、接收和处理船舶污染物。

4.强化内部管理,压实守信依规生产经营的责任。

来源:江苏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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