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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浮吊全面清零


1月31日,记者获悉,长江江苏段存在近40年的水上过驳浮吊全面清零,有力推动了长江大保护和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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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上过驳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江苏段水上过驳点多达22处,过驳浮吊700台,从业人员近万人。水上过驳无序发展,浮吊随意排污造成水域污染,任意占据水源保护地和航道进行过驳作业,引起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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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两岸拉网式摸排

为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政府自2017年起开展了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用三年时间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的既定目标,2017年减少过驳货种、压减过驳区和浮吊数量,完成了“取缔一批”的任务;2018至2020年设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加强砂石水上过驳管理,完成了“规范一批”的任务;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31日,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彻底处置所有浮吊,实现了“弃水登陆”的最终目标。


交通运输部、江苏省联合整治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实现了“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取缔、过驳作业浮吊全面清零、污染物排放全面降低、水上通航环境显著改善、港口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充分发挥长江江苏段12.5米深水航道效能,实现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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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浮吊维护

据统计,2017年至今,长江江苏段累计处置浮吊700艘,释放通航水域面积9.81平方公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2020年等级事故数量与2017年相比降低55.6%

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全面停止后,按照“边完善、边提升、边规范”要求,江苏省着力挖潜,码头砂石吞吐量日均约85万吨,最高峰达120万吨,砂石市场总体平稳。装卸砂石的码头岸电设施、污染物接收设施和装卸设备全面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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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浮吊强制拖离交通维护

长江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长江江苏段将抓紧构建替代原过驳浮吊的应急抢险水上力量,持续推动专业化、现代化砂石码头建设,建立健全防范非法过驳反弹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码头—运砂船”安全管理责任链,持续提升江苏港口航运高质量发展水平。

来源:中国水运报


来源:江苏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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