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9 | 编辑:阿胜 | 阅读:235 | 分享: |
自从9月16日东海海域休渔期结束以来,商渔船碰撞、商船冲撞渔排事故多发。事故一旦发生,商渔双方除了需承担高额的修理费用,还会耽误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下面,小编将以案说法,望广大船舶引以为戒。
01、事故概况
2019年5月21日2035时,“A”轮装载840吨砂从峙头前往薛岙跃军装卸队码头途中,在西周镇柴溪村北面水域触损西周镇柴溪村村民陈某某所养殖的渔排,造成网箱和养殖牡蛎受损。
02、事故经过
5月21日1640时左右,“A”轮在象山港外鹊礁水域起锚开始进港,当时船上载砂840吨。
2030时左右,“A”轮到达事发水域,航速7节。
2035时左右,船长在右舷发现有泡沫浮子,紧急停车,发现有泡沫浮子挂在了右锚上,于是放了一下锚,松开浮子,淌航后,向右打舵,2045时左右驶离事发水域。
2310时左右,该轮靠泊薛岙跃军装卸队码头。
03、事故教训
NO.1
科学制定航次计划,认真阅读图书资料。船舶开航前,应科学详细地制定好航次计划,使用最新版海图,及时接收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对计划航线涉及到的海图及时进行小改正。无论是在制定航次计划和设计航线时,还是在航行过程中,船员都应仔细地阅读和分析航海图书资料,设计安全而经济的航线,避开渔栅等碍航物,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NO.2
加强瞭望,谨慎驾驶。船舶夜间航行,能见度低,人易疲劳,发生事故概率较高,因此驾驶台值班人员需加强瞭望,保持警惕,切勿疲劳驾驶。驾驶员应多关注雷达,对于雷达上显示的小回波,不应误以为是假回波而置之不理。
关于瞭望人员的要求,STCW公约规定有以下内容:“瞭望人员必须全神贯注地保持正规瞭望,不得从事或分派给会影响瞭望的其他工作。瞭望人员和舵工的职责是分开的,舵工在操舵时不应视为瞭望人员,除非在某些小船上,操舵位置具有四周无遮挡的视野并且没有夜视障碍或其他保持正规瞭望的妨碍。”
NO.3
养殖渔排业主应具备合法的养殖许可证,同时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信号以提醒过往船舶注意。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望广大船员朋友在行船时多一点谨慎,少一点遗憾。
来源:宁波宁海海事处
来源:吾爱航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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