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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研究》征稿函


尊敬的各位同仁、学界专家:

《中国海商法研究》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中国海商法协会和大连海事大学主办,国内刊号CN 21-1584/D国际刊号ISSN 2096-028X本刊前身《中国海商法年刊》创刊于1990年,20095月,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改为季刊出版发行,是我国目前唯一公开出版发行海商法和海洋法等涉海领域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期刊,现诚向各位同仁、学界专家征稿。

一、《中国海商法研究》主要发表与涉海相关的学术论文,为跟踪学科前沿和热点问题,故不设固定栏目。为夯实涉海法学研究理论基础,为更多同仁、专家提供学术论文发表平台,本刊每期可发表1-2篇一般法学的高水平论文。

一般法学论文的投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法理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

涉海法学论文的投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海法律法规的修改、船舶物权、海上运输法、海上保险法、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诉讼与仲裁、海事行政法、海上刑法、海上劳动法、航运法、海洋法、海上运输便利化法治保障、海洋渔业法、一带一路与海疆安全、海上移民、极地法律等。

二、来稿包括标题(含副标题,若有)、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6个)、正文(12000字以上)。

三、《中国海商法研究》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稿件需遵循必要的学术规范。稿件质量是选稿的唯一标准。来稿需同一语言下未事先发表在任何纸面媒介,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和内部学术讨论文集除外。本刊不对任何知识产权问题和稿件所涉的其他相关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四、自2019年第3期起,本刊对经过匿名评审予以刊用的稿件给予一定稿酬(学生单独署名文章除外)。

五、投稿方式:邮箱:hsf-nk@163.com,投稿人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1-84729316

《中国海商法研究》编辑部

201987

附:《中国海商法研究》来稿要求

《中国海商法研究》来稿要求

文稿请按以下顺序架构:①题目;②作者姓名与作者单位;③摘要与关键词;④与①②③内容相对应的英文翻译;⑤正文;⑥参考文献。正文以12000字或以上为宜。

来稿务必写明作者单位全称、所在省市、邮编及全部作者的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职务)、其他情况。如论文为基金项目,应填写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及项目编号。

参考文献为来稿直接引用的内容,请在Word中以“插入—脚注与尾注—尾注”功能在文中对应位置标明,并将文献按格式要求列于文后。著录格式具体如下。

(1)专著著录格式

[序号]著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1]司玉琢.海商法专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1.

(2)期刊著录格式

[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例:[2]郭萍,朱珂.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变革看船货双方利益的博弈[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3):1-4.

(3)论文集著录格式

[序号]作者.题名[C]//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3]陈健.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的冲突和协调[C]//李清烈.第二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论文集.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388-391.

来源:海商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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