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诚信∣太仓港“1+3”高质量选船机制成功实施一周年
近日,太仓港“1+3”高质量选船工作指南3.0版正式发布实施。一年来,太仓海事局坚持“实践、研究、实践”,持续推进完善太仓港“1+3”高质量选船机制工作体系,有力夯实了“船舶、港口、货主”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2020年2月,太仓海事局联合江苏太仓港口委推进太仓港安全诚信一体化管理建设,通过推行太仓港“1+3”高质量选船机制和太仓港船舶调度管理,实施到港营运船舶安全诚信管理,进一步夯实“大船、码头、小船”、“船舶、港口、货主”两条责任链,在选船工作指南1.0版基础上,对选船工作指南涉及配员、防污染等要素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选船工作指南2.0版并推广实施。


图 1+3高质量选船工作指南2.0版

2020年4月,实现了太仓全港全船种全货种选船全覆盖,并在江苏海事局2020年安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专题汇报。

图 江苏海事局朱汝明局长多次听取高质量选船机制推进汇报
2020年7月,建成太仓港选船系统,实现选船操作评估及选船结果执行全程电子化。太仓港选船系统成功实现“信用海事”“智慧海事”“海事港航信息一体化”有效融合。选船评估需要红黑名单、突出违法行为等失信信息,直接通过江苏海事局数据中心获取。
系统还与太仓港综合调度等系统衔接,从船舶生产计划申报源头上把关选船申请、优化安排A类船舶作业、屏蔽C类船舶的作业计划,海事可掌握进港船舶选船评估情况和实时动态,便于采取差异化监管。

2020年10月,在选船工作指南2.0版基础上,根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和长江江苏段危化品高质量选船机制等要求,结合太仓港水上安全与防污染需求及调研评估情况,调整了选船工作程序,优化了部分选船评估要素权重,与红黄黑名单进行了衔接,强化了逾期不接受行政处罚、协查船舶等逃避监管船舶惩戒措施,形成选船工作指南3.0版。

图 1+3高质量选船工作指南3.0版

(信息来源:太仓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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