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警示教育素材的通知
2015-06-09
关于征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警示教育素材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为推进《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做好违法记分安全警示教育片的编辑工作,按照我局《2015年船员管理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局决定向全国海事系统征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警示教育素材,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警示教育素材包括违反有关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管理、船舶交通管理、航标管理秩序及其它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秩序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或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并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二、警示教育素材可以是音像制品,也可以是书籍、画册、图片、录音,形式不限。如是影音片段文件,应同时附送文件背景介绍。
三、各单位可向本辖区相关单位广泛征集相关素材,并应于6月26日前将影音素材发送至福建海事局。
联系人:林祥仲,联系电话:0591-83838852,
邮箱:28276669@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邮编:350004。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征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警示教育素材的通知.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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