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的批复
2015-07-02
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
进靠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的批复
交海批[2015]37号
河北省口岸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延长临时对外开放期限的请示》(冀政口岸[2015]3号) 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期限延长至2016年1月31日。
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期间,应做好对船舶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军事保密措施和要求,并按照有关口岸检查检验部门的要求,完善港区通航条件和有关口岸查验监管设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请于上述期限结束后,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运送货物及经济效益等情况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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