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05-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1号令),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请你们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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