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排放控制区专题问卷调研的有关情况
2017-02-13
为加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船舶排放控制区的监督管理,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16年3月对基层海事管理部门、航运企业、船舶燃料油供应企业和船舶技术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为提高调研工作效率、方便受调研单位了解相关要求,调研通知和调研问卷于2016年3月3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和海事局外网网站“通知”板块发布。通知发布后,调研组共收到593份调研问卷,其中基层海事管理部门反馈79份、航运企业反馈277份、船舶燃料油供应企业反馈203份、船舶技术检验机构反馈34份。调查问卷反馈情况良好,达到了开展问卷调研工作的预期目标。
根据调研情况,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危防〔2016〕454号)提出了加强对船舶使用合格燃油的监督检查的要求和排放控制区关键名词解释。
危防处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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