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的通知
2017-1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印发,使用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向我部水运局和海事局反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部法制司、水运局、安质司。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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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印发,使用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向我部水运局和海事局反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部法制司、水运局、安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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