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海船船员培训大纲(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0-09-03

各船员培训机构,相关航运单位,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海船船员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海船船员综合素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20年第1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海船船员培训大纲》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0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因文本篇幅较大,请在我局官方网站(www.msa.gov.cn)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强,电话:010-65293476;

邮箱:cygl@msa.gov.cn。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0年9月3日

海船船员培训大纲(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