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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海事处依法滞留排污口直通舷外船舶


1月20日,南通如皋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如皋中铁山桥码头对海轮“鑫**”轮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轮生活污水集污柜虚设,卫生间排污口直通舷外,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轮采取滞留措施。

例 行 检 查

登上“鑫**”轮后,执法人员在其机舱检查生活污水集污柜时,习惯性敲击集污柜外板,敲击的回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

发 现 问 题

执法人员依次检查集污柜进口管路、排出管路及透气管。进口管与舱壁连接处焊接工艺简单,隐约有缝隙,甚至可以插入普通白纸的一角。

拆开集污柜透气管和舷外排出管道上包裹的棉布,发现空气管和上面甲板,排出管和舷侧板竟然都“绝缘”。

白纸可以轻易从管线与舷侧板间穿过。

面对询问,该船负责人辩称自己对船况并不清楚,船上另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执法人员来到全船唯一的卫生间,船方打开排污口上的盖板后,排污口透进舷外亮光。船方以假乱真,企图蒙混过关,但在事实面前,终于承认其存在集污柜虚设、生活污水排污口直通舷外等问题。

依 法 滞 留

该轮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显示其配置1m 生活污水集污柜,未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生活污水未布置排放管路至集污柜,卫生间排污口直通舷外”。依据“海11/第5篇/第5章/1.4.1”,对该轮依法采取滞留措施,并将追究船检相关责任。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和证据留存。

立 案 调 查

通过检查该轮生活污水排放记录及生活污水留船情况,鉴于集污柜虚设,卫生间排污口直通舷外事实,该轮涉嫌生活污水直排舷外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使用平板电脑发起了立案处置流程,对其生活污水涉嫌直排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有 关 背 景

01

为深入实践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南通海事局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了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旨在推动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提高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置合规率及依规使用率,强化船员防污染意识,遏制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直排、超标排放等问题现象。

02

南通沿江92 家码头单位船舶生活污水自主接收设施已全部到位,船舶垃圾、生活污水自主接收设施百分百覆盖!

03

在南通辖区,开展船舶现场监督和船旗国安全监督检查时,船舶防污染文书、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情况为必查项目。

案例警示

1.应根据船舶经营的航线区域配备符合排放要求的生活污水系统。

2.应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至接收设施或经生活污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才能进行排放。应在船舶航行中排放,不应顷刻排放。

图为南通如皋港部分港内作业船上安装的北斗智能污水存储柜

3.应如实记载或填报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理联单,并留存备查。

4.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并不应在停靠码头时排放。

5.内河船靠泊南通辖区码头需严格执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先接收后作业”的要求。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船舶存在“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违法行为的,将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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