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9 | 编辑:E航网管理员 | 阅读:493 | 分享: |
解读文件:《上海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的通知》解读
https://www.sh.msa.gov.cn/zcjd/75059.jhtml
上海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的通知
沪海危防〔2019〕242号 2019年8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沪府令2015年28号)第十七条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现予以发布。
从事船载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作业双方应当在作业前对相关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进行确认,按照规定填写《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 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适用)
2. 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内河船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适用)附件2: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内河船舶适用)
来源:上海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