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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停止对美部分商品加征进口关税!


11月5日(今天),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两则政策公告。

 

1、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

 

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2、关于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是当前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基础性文件。

 

对美进口商品加征34%对等关税,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后来老美戏份越加越多,这则规定也从34%涨到84%,最后125%霸气封顶。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狙击的是美国农产品。

 

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的反制措施包括,自2025年3月10日起,

 

对原产于美国的鸡肉、小麦、玉米、棉花额外加征15%关税,

 

原产于美国的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额外加征10%关税。

 

如今局面不同,为落实吉隆坡的相关磋商,这两项政策都进入了锁血调整模式。

 

来源:今日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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