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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3万!船舶离港前这项申报千万别忘了


  最高罚3万!

  船舶离港前

  这项申报

  千万别忘了

  蓝丝带说案

  01

  案件描述

  2022年5月,海事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时发现“X”轮于2022年4月29日08:00靠泊宁波大榭招商码头2#泊位进行装卸作业,并于2022年4月29日20:45作业完毕离泊。在离港前该轮未将列有所载危险货物的装载位置清单、舱单或者详细配载图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目前已进行立案调查。

  02

  案件分析

  该轮违反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二十三条 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或者B组固体散装货物离港前,应当将列有所载危险货物的装载位置清单、舱单或者详细配载图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将面临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品舱单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时不是会报的吗?为什么还要再申报一次?

  船舶在出港申报时提供的舱单是预配舱单,货物的数量以及装载位置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比如有个计划装船的集装箱未能及时进港导致无法上船,在预配舱单中包含了这个箱子,但在最后申报的“清洁舱单”中就不包含这个箱子。所以不能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时提供的舱单替代“清洁舱单”。

  “清洁舱单”是什么意思啊?

  “清洁舱单”是包含船舶全部所载危险货物的装载位置清单、舱单或者详细配载图,包括过境、中转、出口的危险货物。对集装箱船而言,舱单内应包含集装箱箱号、积载位置、货物基本信息等内容,对于载运B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而言,应包含各个舱室具体装载B组货物名称和数量的详细积载图。

  “清洁舱单”申报有什么注意要点吗?

  特别要注意“清洁舱单”需要在离港前进行申报,且舱单要包含船舶离港时全部在船危险货物,迟报或漏报都有可能面临处罚哦。

来源:航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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