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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发布无症状海员流动性指南


日前,加拿大交通部发布了一份安全公告,对无症状、推定非新冠肺炎海员的流动性提供了最新指导。

“无症状、推定非新冠肺炎携带”是指以下海员:

· 没有检测出新冠肺炎呈阳性;

· 没有任何新冠肺炎症状或体征;

· 在过去14天内未与任何疑似/确认患有新冠肺炎的人有过密切接触;

· 在过去的14天里,他们也没有等待新冠肺炎的检测结果。

国际船员方面:

必须前往加拿大履行职责的海员,被允许进入加拿大并登上飞往加拿大的国际航班

请注意,如果旅客有新冠肺炎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烧和咳嗽或发烧和呼吸困难,或者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患有新冠肺炎病,或者如果他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自己患有新冠肺炎病,他们就不能登机/进入加拿大。

同样,在加拿大的外国船只上的船员必须上岸才能回家,不得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他们患有新冠肺炎病,不得有新冠肺炎病的迹象和症状,包括发烧和咳嗽或发烧和呼吸困难,新冠肺炎也是如此。

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自己患有新冠肺炎、没有新冠肺炎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烧和咳嗽或发烧和呼吸困难)的船员,也可以根据加拿大公共卫生机构的命令,为了船员转换的目的,过境到最近的机场。

免除无症状海员的检疫要求-包括加拿大人和外国人

从11月29日起,任何人从外国进入加拿大,都必须接受14天的检疫,这与新冠肺炎有关。

根据《检疫法》的命令,对新冠肺炎免于强制性检疫规定的人包括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自己患有新冠肺炎病、没有新冠肺炎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烧和咳嗽或发烧和呼吸困难)的人,以及新冠肺炎人:

· 在贸易或运输部门,对货物或人员的流动很重要的人,包括卡车司机和任何飞机、船只或火车上的人员,他们在履行职责或为履行职责而跨越边境;

· 必须定期跨境前往其正常工作地点的人员,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工人(能源和公用事业、信息和通信技术、金融、卫生、食品、水、运输、安全、政府和制造业),只要他们在进入加拿大后的头14天内不直接照顾65岁或65岁以上的人。

除了加拿大国际边境的联邦入境禁令和检疫要求之外,各省和地区还制定了各自的限制措施,或继续调整各自的国内流动豁免工人名单。

根据加拿大公共卫生局的命令,不受隔离的人,如果在公共场所无法保持物理距离,必须戴上非医用口罩或面罩,筛查官员或隔离官员认为这种口罩或面罩适合将引入或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风险降至最低。

此外,加拿大公共卫生局建议这些工人应该:

· 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保持身体(社交)距离(尽可能与他人保持2米的距离);

· 密切自我监督;和

· 如果出现任何新冠肺炎症状,请自行隔离并联系当地公共卫生机构。

雇主应始终与其员工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以便被告知任何迹象或症状,或与假定/确认携带新冠肺炎病毒的人员的任何密切接触,或其任何员工最近进行的任何新冠肺炎测试,并遵循当地公共卫生机构要求的工作场所行动。雇主应该知道,加拿大员工工作场所的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可能有具体要求。

没有症状或体征的豁免员工,如果曾与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病的人有过密切接触,或者如果他们仍在等待自己在过去14天内接受新冠肺炎检测的结果,则应进行隔离。

外国船只上的海员在加拿大港口、码头和海上设施的上岸休假

根据加拿大公共卫生局的命令,禁止外国国民出于旅游、娱乐或娱乐等非强制性或任意性目的进入加拿大。“控制性上岸假期”只允许无症状的、假定非新冠肺炎籍的船员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受控上岸休假”应仅限于以下地点:

· 位于海上设施场地或附近位置的岸上福利设施;

· 海洋设施场地上的指定区域,如果已经为此目的确定了这样一个区域;

· 医疗机构、药房或包含药房的商店。

在这四小时的“受控上岸休假”期间,船员应:

· 遵循特定海上设施的新冠肺炎协议;

· 遵循PHAC关于新冠肺炎预防的建议,包括戴口罩、保持适当的手部卫生、保持身体距离以及咳嗽/打喷嚏的礼仪;

· 遵循当地卫生当局适用的公共卫生限制;

· 尽量减少与目的地当地工人的接触;

· 密切自我监控;和

· 如果出现任何新冠肺炎症状或体征,请隔离并联系当地公共卫生机构。

船员应告知船长他们的行踪,以支持可能的联系追踪。

与此同时,加拿大国内船只上的船员应该听从他们的雇主、加拿大公共卫生机构和当地卫生官员的建议。

 点击此处,获取指南原文

来源:信德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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