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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浮式处理装置有关登记问题的复函


关于海上浮式处理装置有关登记问题的复函,

关于海上浮式处理装置有关登记问题的复函

海船舶字﹝1999﹞467号  1999年9月21日

中国船级社:

你社《关于海上浮式处理装置(FPSO)有关登记问题情况反映的函(海船工字﹝1999﹞47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所谓海上浮式处理贮存装置(FPSO),是一种处于排水状态浮在水面、能够装载货物、系泊在固定平台、且在需要时可被拖航行驶的物体,具备“船舶”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属于《船舶登记条例》所定义的“船舶”范畴,应纳入船舶登记管理。


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海船舶字〔1999〕467号--1999年9月21日起施行--关于海上浮式处理装置有关登记问题的复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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