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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同时经营国际和国内航行船舶的公司审核发证安排的通知


关于对同时经营国际和国内航行船舶的公司审核发证安排的通知,

关于对同时经营国际和国内航行船舶的公司审核发证安排的通知

海安全﹝2002﹞153号  2002年4月1日

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航运公司的负担,避免重复审核,方便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的管理,决定对国际航运公司同时经营国内航行船舶的,仍由我局统一安排审核发证,一次性完成。此类航运公司所管理的国内航行船舶的审核发证仍按海事字﹝2001﹞587号文件的规定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0.关于对同时经营国际和国内航行船舶的公司审核发证安排的通知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海安全〔2002〕153号--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关于对同时经营国际和国内航行船舶的公司审核发证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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