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 编辑:E航网 | 阅读:396 | 分享: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8号 2014年3月1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和下放了涉及我部的5项行政审批项目,现公告如下: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项):
1. 雇佣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
2. 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项):
1. 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来源:交通运输部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