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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上固定设施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海上固定设施检验,我局组织制定了《海上固定设施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dssjianyan@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海上固定设施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附件1 海上固定设施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pdf
       附件2 意见反馈表.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1年11月23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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