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6 | 编辑:小E | 阅读:724 | 分享: |
案例一:
2020年10月30日,海事执法人员在赤水待闸锚地检查时发现,“安途XXXX”船前后吃水为4.6米、4.3米,而该船出港时向海事机构办理出港报告时申报船舶前、后吃水分别为4.3米、4.2米;该船该行为属于谎报船舶吃水信息。当事人被处以伍仟元人民币行政罚款。
△ 执法人员丈量船舶水位
案例二
2020年11月11日,海事执法人员在赤水待闸锚地水域检查时发现,“海华XXX”船该船前后吃水分别为3.8米、3.5米,而该船出港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出港报告时申报船舶前、后吃水均为3.5米,该船该行为属于谎报船舶吃水信息。当事人被处以伍仟元人民币行政罚款。
△ 实际吃水超过申报吃水量
【免责声明】:文章来源于广西海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分享信息。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黄金水道网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