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1 | 编辑:E航网 | 阅读:740 | 分享: |
近日,长航芜湖公安和县派出所依法给予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违法人员陶某杨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林某军与何某水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经查:11月9日至10日,违法行为人陶某杨在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情况下,驾驶“皖寿县XXXX”机动船舶自长江干线安庆至芜湖段水域航行;11月8日至10日违法行为人林某军在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情况下,驾驶“华远XXXX”机动船舶自长江干线池州至芜湖段水域航行;11月7日至9日,违法行为人何某水在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情况下,驾驶“皖XX号”机动船舶自长江干线池州至芜湖段水域航行。
来源:携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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