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7 | 编辑:zhaoqinghui | 阅读:328 | 分享: |
北|沿|江|勘|察|工|程
5 区 施 工
kai
开
shi
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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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
01 |
施工概况 |
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24小时)。
水域:位于白茆沙水道长江#4浮至长江#5浮之间,紧靠白茆沙水道上行推荐航路和白茆沙北水道下行通航分道之间,共9个钻探孔位。
02 |
航标调整 |
1.撤销第四施工区设置的勘察#3专用浮。
2.白茆沙北水道#4左右通航浮和长江B#2红浮联线上,施工水域北侧边线上、下角点位置处设置2座红浮,命名为勘察#2~#1红浮,灯光为红色,单号单闪,双号双闪。
3.施工水域南侧上、下角点位置处设置2座专用浮标,命名为勘察#2~#1专用浮,灯光为黄色,单号单闪,双号双闪。
4.长江#5黑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北移338米,长江#4左右通航浮向航路上游方向移913米,长江#5红浮向北移227米,长江#4红浮向上游移404米,长江#3黑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北移244米。由此,上述航标位置恢复至主航道施工前原有位置。
03 |
航行原则 |
白茆沙水道和白茆沙北水道航行船舶严格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航行,小型船舶应控制航速,与施工区保持安全距离,在保障航行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施工区附近水域。
04 |
注意事项 |
(一)施工船舶艏艉抛4只锚,呈“八”字型分布,施工占用水域呈梯形,上游边线宽427米,下游边线宽约284米。
(二)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落锚点显示警示标志,保持VHF06频道值守,发布航行安全信息,与过往船只加强联系。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停止作业。
(三)航行航经施工区附近水域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施工区域及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航速,与施工船保持安全距离,谨慎通过,禁止船舶在施工区域附近水域淌航、并行和追越。进出海轮锚地的大型船舶、航经长江#4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和杨林河口进出的船舶,应提前发布航行动态,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五)本阶段施工结束后,航道部门将根据施工水域,对航标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具体以航道部门或主管机关发布的通告为准,届时船舶航行原则将重新进行规范。
(六)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供稿 王少康
编辑 姚晓坤
来源:江苏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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