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2009年第8号 关于公布596件现有有效海


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09年11月30日)进行清理,现决定保留596件(见附件);未列入附件目录的海事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海事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2009年第8号 关于公布596件现有有效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