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新长沙”轮等73艘船舶为“安全诚信船舶”及郁国华等137名船长为“安全诚信船长”的决定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建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航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由航运公司申请,经由资深船长、轮机长、验船师和船舶安全检查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局决定授予“新长沙”轮等73艘船舶为2011年度“安全诚信船舶”,郁国华等137名船长为2011年度“安全诚信船长”,现予以公布。
附件1 2011年度安全诚信船舶名单.doc
附件2 2011年度安全诚信船长名单.doc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