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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机构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培训


海船员〔 2013 〕513号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航运技工学校、镇江市海翔船员培训中心、贵阳水上交通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经审核,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航运技工学校、镇江市海翔船员培训中心、贵阳水上交通行业协会等四家培训机构满足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的要求,批准其为内河船舶船员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规模和地点见附件)。 各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抄送:安徽省地方海事局、江苏省地方海事局、贵州省地方海事局 附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机构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培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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