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19 | 编辑:E航网 | 阅读:638 | 分享: |
关于公布第二十三批海员外派机构名单和《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变更与注销情况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现场核查、初审和复审意见,决定批准骅林海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为海员外派机构,颁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审查同意大连海达船员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海员外派机构变更申请,并准予重新签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审查同意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注销申请。
请相关直属海事局代为颁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并做好原《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回收保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4年8月1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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