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8 | 编辑:E航网 | 阅读:619 | 分享: |
关于进一步提高水运口岸监管服务水平促进运输贸易便利化 建立协作机制新常态的通知
海船舶[2014]678号
各直属海事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备忘录》精神,进一步提高水运口岸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决定建立海事管理机构与检验检疫机构紧密务实的协作机制新常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详情见附件!
附件:关于进一步提高水运口岸监管服务水平促进运输贸易便利化 建立协作机制新常态的通知.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