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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的通知

海安全〔2015〕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海事监管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现就建立健全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的内涵

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是指“责任、制度、诚信、教育”四 大体系。责任体系着重强调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的明确、落实、考核和追究;制度体系着重强调水上交通安全制度的系统性和执行力;诚信体系着重强调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环节的诚信度和规范 化;教育体系着重强调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工作内容

(一)加快责任体系建设。各局要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水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年 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全面落实。要加大对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 况的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不履职的单位和 责任人追责问责;涉嫌触犯刑法的,要坚决予以移交。

(二)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各局要加快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制度体系架构,建立全面覆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各要素的 制度体系。要完善或推动完善本层级的水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 订,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积极推动解决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突出 问题。要完善水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与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衔接。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各局要积极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继续推进诚信公司、诚信船舶评选机制;推进重点跟踪 公司、船舶制度的实施;研究实施船员及相关机构信誉管理;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利用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加大信息披露的对称性和完整性。

(四)加快教育体系建设。各局要提高对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重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安全文化的培育,激发从业人员的内 生动力。提高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加强对社会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进机 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弘扬水上交通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相关工作要求

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重要 抓手,是海事“三化”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2015年部年度重点 工作。“四大体系”涵盖了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科技),通过建立健全“四大体系”, 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由要素到体系的转变,有利于水上交通安 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各局要高度重视、狠 抓落实,全面推进“责任、制度、诚信、教育”四大体系的建设, 并做好台帐、档案和相关资料的汇总保存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5年6月1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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