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9 | 编辑:E航网 | 阅读:550 | 分享: |
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营口港仙人岛港区的批复
交海批[2015]43号
辽宁省口岸办:
《辽宁省口岸办公室关于营口港仙人岛港区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的请示》(辽口办[2015]1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营口港仙人岛港区,期限自批准之日至2016年2月25日。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营口港仙人岛港区期间,应做好对船舶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军事保密措施和要求,并按照有关口岸检查检验部门的要求,完善港区通航条件和有关口岸查验监管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请于上述期限结束后,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运送货物及经济效益等情况报交通运输部事局。
交通运输部
2015年8月25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