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1 | 编辑:E航网 | 阅读:476 | 分享: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江海联运发展,现将《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7年6月12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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