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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举办内河船舶船员考试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有关直属海事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海人教〔2017〕186号)安排,我局决定举办内河船员考试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8月29日至9月2日,8月28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杭州市华洋宾馆(杭州市塘苗路1号,参见位置示意图)。

三、培训对象

2013年取得B类船员考试主考官资格的人员(见附件1)。

四、课程安排

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纳入部海事局教育培训统一经费预算管理,参训人员的费用按照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任课教师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讲课费纳入统一经费预算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8月23日前将《船员考试考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浙江海事局邮箱:donkin@sina.com,登记表原件由学员携带至培训地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将对参训人员组织综合评价,《船员考试考官资格申请表》信息将作为对参加培训人员4个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考评合格后颁发B类主考官证书。

(三)本次培训由浙江海事局承办,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船员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4)于8月27日前发送至浙江海事局。

联系人:徐屯金(浙江海事局);

传真:0571-88372706;

电话:0574-88372706,18868702757;

华洋宾馆电话:0571-85121968。

附件:1.2013年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考官培训合格人员名单.doc
          2.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doc
          3.船员考试考官资格申请表.doc
          4.船员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7年8月1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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