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2 | 编辑:E航网 | 阅读:485 | 分享: |
为提高船员培训质量,适应海船船员培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我局决定组织2019年度海船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一期:2019年5月20日—24日(含2018年考试不合格人员补考);
第二期:2019年9月16日—20日。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开设从事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适任培训、特殊培训、海上游艇(一等、二等机械推进动力装置)操作人员培训等培训项目理论教学人员的相关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及考试大纲同相应船员理论考试科目。此次期间,我局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原则安排在各直属海事局自有考场。因考场改造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自有考场安排考试的,以各直属海事局具体安排为准。
四、考试报名
报名考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职务/职称、船上服务资历、相关从业经历等要求。
报名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向辖区直属海事局报名,各直属海事局应做好报名服务和衔接工作。第一期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5至26日,第二期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
具体考试科目、场次、时间、场地安排以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信息,由各直属海事局于考试开始之日5个工作日前通知相关单位。
五、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船舶操纵与避碰》科目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科目85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跃全;电话:010-652924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3月1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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