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1 | 编辑:E航网 | 阅读:389 | 分享: |
长江、江苏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3号)要求,帮助和指导管理第四批实施NSM规则船舶的航运公司做好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工作,我局组织编写了《国内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国内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可在部海事局网站下载),各单位可同时征求辖区航运公司意见,于2019年9月6日前将相关意见传真至部海事局安全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邮箱chenshaoyong@msa.gov.cn),无意见也请传真反馈。联系人:陈绍永,电话:010-65292254,传真:010-65292882。
附件:国内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8月2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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