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如何对抗期租租家的航速索赔


在期租合同中,关于船舶航速及油耗的描述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条款,特别是在当前,干散货市场期租水平大幅上涨,船期的得失对租家的利益尤为重要,因此,期租租家和船舶经营公司都非常重视对船舶营运航速的监控。他们通常委托气导公司(如 WNI,OCEANROUT,AWT等)对船舶进行导航及航速监控,有些有实力的租家甚至利用象“Fleet View Online”这样的系统对船舶进行全航程在线监控,以确保因船舶非正常失速导致的损失能得到船东的赔偿。 

通过气导公司的航速监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了租家的利益,但作为船东,有时会遇到一些看起来合理,但实际上不合理的索赔。因此,我们不得不分析一下气导公司相关航速及耗油的分析报告是否都是靠得住的。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气象导航/监控的功能。 

1. 根据气象形势及航区的天气、水流、潮汐等情况向船长推荐一个最佳航线。 
2. 根据航程风、流统计,推算由于水流、潮汐、风/浪等对船速的影响,并制作航速及耗油分析报告。 

航次结束后,租家会收到气导公司的一份分析报告(SPEED AND BUNKER ANALYSIS REPORT),报告会显示该航次有无时间损失和燃油超耗索赔,而它也就成为租家向船东索赔的依据。 

气导报告能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船东是否得无条件接受呢?这要看期租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也是以下探讨的重点。 

1. 船舶航速及油耗条款通常规定为:船东保证船舶在好天气条件下(如:SPEED 13.5 B /13 L KTS ON ABT 26T/28MT IFO 380CST, NDAS BSS GOOD WEATHER CONDITION, WINDS MAX BEAUFORT FORCE 4 AND/OR DOUGLAS SEA STATE 3)能够达到合同规定的航速;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2. 通常会在附加条款里定明解决航速问题争议的办法,有些是以气导分析报告为准,有些是以船上LOGBOOK的数据为准,不一而同。 

在实践中,虽有些合同定明以气导报告为准,但仍会有争议,双各执一词,争论的焦点是,气导报告的分析方法是否是可以接受的,而不是气导报告本身。索赔方认为:既然合同定明以气导报告为准,气导分析报告就应该是最终的索赔依据;船方提出的异议在于:1.气导分析中的天气和海流的影响因素有时与船长实际记录的情形大相径庭;2.气导公司对天气和海流的统计和推算方法不能完全体现合同对船舶航速及油耗条款的约定。也就是说,其推算方法有时背离了合同所定明的“船东保证船舶在好天气条件下达到合同的规定,致使船东有时认为其分析结果不甚合理。 

来源:From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