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3 | 编辑:E航网 | 阅读:549 | 分享: |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经济贸易、航运等活动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并引发了相关涉外海事纠纷。在此背景下,涉外、涉港澳台海事纠纷有哪些新变化、新问题值得注意?
9月22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宁波海事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状况(2016-2020)》。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章青山作主题发布,审监庭庭长陈晓明参加新闻发布会。
此次“白皮书”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向外发布,对近五年来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进行归类、分析,针对浙江涉外海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及司法建议,并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宁波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32件,审结964件,收案标的总额34.61亿元,结案标的总额33.55亿元。近五年来,该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共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分布于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纠纷有所增多。
为妥善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纠纷,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顺利推进,宁波海事法院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的人才和机制优势,发挥诉讼、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快速办理了一大批复杂疑难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纠纷。
针对此类案件送达难问题,该院积极借助外事部门、涉案船舶船长、担保函记载的机构或律师实现对境外当事人的及时有效送达,促使境外当事人准时前来应诉。
新闻发布会上
记者们就新冠疫情对航运业的影响、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难、海事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依据等方面提出疑问,章青山常务副院长、陈晓明庭长分别就相关问题作解答,现场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来源:海商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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