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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拟聚焦海诉法修改


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海诉法的通过标志我国海事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海事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各界关于海诉法修改和完善的声音越来越高。在2019年6月召开的“2019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高峰论坛上(链接:2019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高峰论坛在沪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强调,要“尽快启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研究”(链接:罗东川:树立大国司法理念  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经协商,第三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拟于2020年春季在北京举行。本届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海商法协会等联合主办,主题为海诉法的修改和完善。相关成果或建议,请发至maritimecent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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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商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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