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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舶检验的常识,本文帮你解读!


船舶检验的种类有哪几种?

解答

一、法定检验

系指对船舶检验的相对物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法规和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船舶检验规范或认可的等效规范的检验活动。

法定检验由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或者由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承担。 

二、入级检验

系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为在法定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船舶在性能上的可靠性和竞争力,由船级社对船舶是否符合船级社发布的船舶入级规范的检验活动。

入级检验由依法注册的船级社或者境外船级社的业务机构实施。 

三、公证检验

系指由于行政、司法或者民事的需要,对船舶检验的相对物在特定时间、环境和条件下

的性能进行鉴定的检验活动。

公证检验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实施。

如应船舶所有人、承租人、保险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申请,船级社指派验船师对所申请项目进行一种证明实际存在的情况或原因的检验。

公证检验又称公证性鉴定,检验后签发相应的检验报告,为处理有关业务提供依据。

公证检验与法定检验和船级检验不同,它没有规定的检验间隔期,也没有固定的检验项目,更没有法令、规则和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而是由申请人要求进行的一种检验。

验船师以第三者身份执检,持公正态度对申请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并作出合乎客观情况的鉴定。 

法定检验是强制性的,由政府部门主管和实施,但大多授权船级社检验。

船级检验属自愿性质,由船东选择船级社进行。

但根据我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下列中国籍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1、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2、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100人以上的客船;

3、载重量1000t以上的油船;

4、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

5、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法定检验的种类有哪些?间隔期多少?船舶法定检验后颁发哪些法定证书?

解答

一、法定检验的种类

1、初次检验

是在船舶投入营运前,对与某一特定证书有关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完整的检查,以保证

这些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并且能满足船舶所要进行的营运业务。 

2、年度检验

是对与特定证书有关项目进行总的检验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符含营运船舶所要进行的营运业务。 

3、定期检验

是对与特定证书有关项目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适合营运船舶所要进行的营运业务。 

4、中间检验

是对与特定证书有关的指定项目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符合营运船舶所要进行的营运业务。

营运船舶在初次检验或定期检验后的第2次或第3次的年度检验改为中间检验,用以替代年度检验。 

5、换证检验

与定期检验相同,但要颁发1张新证书。

营运船舶遵照国内法规、有关国际公约或规则规定签发的证书有效期期满时,依规定的要求进行的检验。 

6、附加检验

是在因调查而进行的修复后或进行了任何重要修理或更新后的检验。 

7、船底外部检验

是对船舶水下部分和有关项目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适合营运船舶所要进行的营运业务。

营运船舶在每次定期检验时或定期检验之间规定时间进坞检验。 

二、检验间隔期

1、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应在证书的每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进行。 

2、中间检验 

中间检验应在相应证书的第2个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或第3个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进行,且该中间检验应替代1次年度检验。 

3、定期检验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定期检验应在该证书的第2个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或第3个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进行,且该定期检验应替代1次年度检验。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的定期检验应在证书的每1个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进行。 

4、换证检验 

《客船安全证书》的换证检验应在该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进行;

《高速船安全证书》的换证检验应在该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进行;

货船所有证书的换证检验应在相应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进行。 

5、船底外部检查 

客船的船底外部检查应每年进行1次,货船的船底外部检查,在任何5年内应至少进行2次,且任何2次之间的间隔应不超过3年,其中1次应在换证检验时进行,高速船的船底外部检查一般应每年进行1次。

(国内航行海船、客船的船底外部检查应每2年进行1次) 

三、船舶持有的法定证书

应包括:

1、国际航行船舶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客船安全证书》

《免除证书》

《国际吨位证书》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国际船舶载重线免除证书》

《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危险品适装证书》

《散装固体货物适装证书》

《高速船安全证书》

《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证书》

《检验合格证书》。 

2、国内航行船舶 

《货船适航证书》

《客船适航证书》

《船舶吨位证书》

《防止油污证书》

《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船舶载重线证书》

《乘客定额证书》

《免除证书》

《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危险品适装证书》

《高速船安全证书》

《浮船坞安全证书》。 

3、起重设备 

a)国际航行适用证书 

①《船舶起重设备检验和试验证书》

②《起重机与起货设备检验簿》

③《双杆检验与试验证书》

④《钢索检验与试验证书》

⑤《起重设备活动零部件检验与试验证书》 

b)非国际航行适用证书 

①《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证书》

②《海上拖航法定证书》

③《适拖证书》     

END

来源:船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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