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7 | 编辑:E航网管理员 | 阅读:579 | 分享: |
变卖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日10时至2020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拍卖网址
一、变卖标的:粤遂渔油71068号捕捞辅助船,所有权登记证号编号:(粤遂)船登(权)(2016)FZ-000003号,船籍港:江洪,生产方式:收鲜船,船体材质:钢质,建筑完工日期:2001年2月3日,主尺度:船长6.32米、型宽3.5米、型深1.1米,吨位:总吨位4.0、净吨位1.0,主机总功率:9.0千瓦。
起拍价:112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 11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标的为公安机关扣押,没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经评估公司现场查勘,船体腐蚀比较严重,因现场条件限制,船舶驾驶室、机舱等未能进入查勘,船舶无法启动,无法判断其轮机、电气等各项性能是否完好,提醒竞买人注意。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湛江坡头支行,账号:63667240238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9-39668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 0759-39668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的情况一切以公告和须知内容为准,敬请谅解!竞买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70。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 年九月二十四日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