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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释放效益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7月开始实施


 5月20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江苏海事局获悉,《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该规定自2003年出台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有望进一步释放江苏深水航道的“黄金效益”。
  

图源:江苏新闻广播

  2018年5月,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全线贯通。2021年3月3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本次修订在航路设置、航行规则、服务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

  在航路优化设置方面。优化了分隔带设置,将原100米以上的通航分隔带缩减至50米,进一步释放深水航道通航水域;明确最低限速,将通航分道内船舶最低航速明确为顺流6节和逆流4节,进一步增强“黄金水道”的高速属性。保障深水航道船舶“快进快出”“大进大出”,进一步提升通航效率,通航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航行规则优化方面。明确受限船舶航行权,进一步提升大型海轮航行条件。对船舶横越、追越等行为规范进行增补,在重要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水域增设警戒区,对四类危险品船舶增加了夜航限制,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风险得到积极管控。

  在服务举措优化方面。取消原有定线制责任条款与桥区动态报告要求,增加锚泊资源以及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2003年7月1日,交通部正式宣布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此举开辟了我国内河水域航路改革之先河。据统计,早在2006年,长江干线水运货运量就逼近10亿吨,成为世界上内河运输最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2020年,长江干线完成货运总量突破30亿吨,再创历史新高。

  船舶定线制率先在长江江苏段实行“大小船分流,各自向右航行”的简便规则,打破了长江千百年来“上水走缓流,下水走主流”的传统航法,结束了海轮不能夜航的历史,更激发了长江航运生产力的全面迸发。并从根本上改善了长江江苏段通航秩序,大幅提高了水上交通安全水平。

  来源:央视新闻(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编辑 朱辛未)  

来源:吾爱航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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