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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海事:依法查处一艘船舶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烟台龙口海事处持续强化对抵港船舶的防污染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艘船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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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执法人员对停泊在龙口港26号泊位的“天**”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对船舶配备的证书文书尤其是无线电设备证书、防污染相关证书等进行了检查;全面对船舶开航前自查、油类记录簿记录等文书记录方面核查;对船舶使用燃油进行取样检测含硫量。经检查发现,该轮自2021年4月27日以后进行了污染物处置和加油等作业,但轮机长未按要求在《油类记录簿》上进行记录,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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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烟台龙口海事处将持续强化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船方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

 

社区、小区篇

01 勤洗手。

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手脏,外出回家时,请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反复揉搓20秒。

02 勤通风。

室内注意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03 戴口罩。

出门须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04 吃熟食。

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生熟食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05 注意个人卫生。

双手减少接触眼、鼻及口;打喷嚏时用手肘内侧或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06 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

07 不食野味。

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禽、野生动物等市场。

08 减少外出。

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流通差和人员密集的地方。

09 主动监测。

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家中有成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应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来源:大家关心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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